◎能源法草案明确: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
9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作的关于能源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此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能源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有的部门、单位建议,增加能源用户在节约能源、参与绿色能源消费等方面的规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能源用户应当“依法履行节约能源的义务,积极参与绿色能源消费,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为进一步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有的常委委员、全国人大代表、部门、地方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议,增加规定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内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在草案第三章中增加三条规定:一是明确“国家推进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就近开发利用,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积极发展光热发电”。二是规定“国家鼓励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国家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三是明确“国家积极有序推进氢能开发利用,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发改委:征集地热能等新能源产业项目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征集北京市新能源产业项目的通知》,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新能源产业项目,进一步摸清本市新能源产业项目情况,做好北京市“十五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征集领域涉及新能源产业,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及热泵、核能、智能电网、储能、氢能。申报项目在北京市内或京津冀区域内均可申报。征集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至9月19日。申报项目开工时间为2024年至2035年。
征集结束后,北京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纳入“十五五”能源规划和新能源产业项目库,对符合条件并履行相关手续的项目,按有关政策给予支持。
阅读原文:北京市发改委:征集地热能等新能源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