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共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可再生能源
3月26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5章38条,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本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条例明确,北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公共机构应优先采购和使用可再生能源,使其可再生能源消费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法工委新闻发言人熊菁华介绍,条例明确编制实施全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要将相关要求纳入供电供热等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合理保障相关用地需求。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条例从产供输储用等环节对可再生能源电力作出规定。例如,要加强区域能源合作,支持建设新型电力系统,鼓励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新型储能设施和新能源汽车等灵活负荷,探索建设智能微电网,发展智慧能源项目。探索绿色电力直供,促进就近消纳,提高利用效率。强化可再生能源供热供冷和生物质能、氢能推广应用。明确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城市更新、乡村建设、能源系统改造、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加强开发利用,支持建设综合能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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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通州、密云发文!加强地热及热泵政策支持
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兴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实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2025年行动计划。落实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方案,新增能源消费优先由可再生能源提供,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市级要求。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的《关于促进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工业企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因地制宜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从根源上减少碳排放。对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新能源利用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最低10%的比例予以支持。单家主体每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北京市密云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系列行动计划》,要求加大再生水(污水)源热泵、地源热泵和余热回收等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新建建筑耦合供热系统中,新能源供热装机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全区城镇地区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碳排放下降达到市级要求。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第二批27个国家碳达峰试点。北京市平谷区、天津市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等多地,以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入选试点。
通知提出,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碳达峰试点建设作为加紧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抓手,统筹谋划重点任务、研究推出改革举措、扎实推进重大项目。
阅读原文:27地入选,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来了啦!